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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不是没有动力,而是“被违法”
城市更新不是没有动力,而是“被违法” 沈洁 厦门大学·规划院更新中心 屡禁不止的“违法”(“违章”)建设就是城市更新的潜在动力。国家和地方不断鼓励的自主更新,在没有适用于存量阶段的政策支持时,很多时候就只能体现为“违法建设”,最典型的就是城市居民自建“阳光房”“铁皮屋”“封窗”等更新行为。要释放自主更新的内在动力,就必须破解“被违法”的根源,将“违法”变“合法”的一个根本性的底层制度,就是将增量阶段的一次性的公共服务定价模式,转变为适应存量阶段的连续定价模式。为城市更新提供合法的建设申请和收费渠道,能够满足并规范业主自主更新的行为,还能帮助地方政府在存量阶段将土地收入从一次性卖地转为可持续收租。否则,今天的更新在未来依然会“被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