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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冰柜“已销毁”,却还在买家后厨插着电:仅退款新规落地半年,护着的是谁的利益?
山东滨州的商家秦先生,今年5月6日卖了一单货到上海:两台四门冰柜,加上一台工作台冰箱,合计约5000元。其中两台冰柜总价4070元。 6月21日,买家以“温度不达标”为由,对两台冰柜申请退款。秦先生远程排查后判断是温控器故障,补发了配件,并安排师傅上门维修;双方的沟通记录显示,买家质疑冰柜多次出现质量问题。7月1日,平台驳回了买家的退款申请。7月16日,买家以同样的理由再次申请,秦先生再次安排上门维修。 但8月3日和4日,平台先后通过了两台冰柜的退款申请,理由是“经平台核实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支持先行退款”,同时告知秦先生“自行联系买家协商货物处理”。 8月6日,秦先生联系买家约定上门取件,对方说:冰柜已经就地销毁了。…




